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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法治陕西宣传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14819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5〕862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法治陕西宣传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5-11-16

厅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陕发〔2014〕14号)精神,落实省委宣传部、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法治陕西建设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宣字〔2015〕59号)要求,现就交通运输行业加强法治陕西宣传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弘扬以法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紧紧围绕法治陕西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引导全省人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三个陕西”建设提供有力思想保障和舆论支持。

二、基本遵循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开展法治宣传,围绕法治陕西建设部署谋划推进法治宣传,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法治宣传格局,推动法治陕西建设不断前进。

——坚持以人为本、法治为民。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基层。

——坚持与时俱进、注重成效。紧扣法治陕西建设进程,积极适应全社会对法治宣传的新要求新期盼,推进法治宣传工作理念、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构建法治宣传平台,畅通法治宣传渠道,形成完善的法治宣传常态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用法律的权威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为法治陕西建设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二)开展宪法宣传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内容,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宪法宣誓制度,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三)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的关键,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以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为载体,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走进车站、码头、企业、学校,大力宣传与交通运输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所辖公共场所,设置普法宣传设施,播放法治公益广告,增强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法治陕西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导,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把工作抓好抓实。

请宣教中心做好跟踪报道。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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